日期:2026-05-26 08:31:49
关于《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中基础设施建设松木包装监管的建议 | 海潮天下·政策建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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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品 | 海潮天下
2026年2月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就《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公开征求意见。该《办法》聚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,对疫区/疫点管理、疫木全流程监管及责任追究等核心内容作出系统规范,对提升我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法治化、精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。为服务决策咨询、贡献智慧和力量、查漏补缺,海潮天下(Marine Biodiversity)小编提交了以下1条建议,供决策参考。
展开剩余57%▲上图:征求意见通知。图源:国家林草局官网
【建议内容】尽管现有条款对“疫木制品”有原则性约束,但是没有直接针对基础设施建设中使用的松木包装材料(如松木托盘、电缆盘、光缆盘、枕木、垫木等)的具体处置规定。建议增加。
【理由】基础设施项目(如电网、通信、交通工程)常需跨省调运大量松木包装材料(如电缆盘、光缆盘),其流通频率高、范围广,在一些地方存在用完就随手抛弃、导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项目建设地点带来了松材线虫病疫情。
【具体建议】
1)建议明确施工单位/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。办法第十一条要求“松材线虫病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制定除治方案”,但未延伸至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松木包装材料的防疫责任(如主动申报、配合检疫、后续松木包装垃圾处理)。建议增加。
2)建议明确建设单位的防疫责任、包装垃圾处理责任。可以增加一条,如:“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单位,应将松木包装材料的防疫要求纳入工程管理方案,主动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检疫、复检及除害处理工作;负责任的做好后续包装材料的处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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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| 花花
排版 | 卢晓雨
日期 | 2026年3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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